《幸福婚姻法則》一書的封面上有句醒目的話:「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,一生中也會有200次離婚的念頭,
50次掐死對方的衝動。」
當愛情被生活瑣碎沖淡,婚姻變得跟一潭死水一樣時,很多女人像是被擱淺的魚,想要幸福地活著,
就不得不忍耐生活的苦。
都說小不忍則亂大謀,生活中有些苦忍一下就過去了,會迎來明媚的明天。可有的事情,如果從開始你就選擇了忍,
只會讓對方變本加厲,一再地傷害你,讓你受盡委屈。
韓靜從小就是乖乖女,相親結婚,和老公婚後矛盾不斷,想離婚,媽媽勸她忍一忍,說有了孩子就好了。
等孩子出生後,婆媳矛盾升級,她認為忍一下就過去了,不能和老人一般見識。
她的一忍再忍,卻在對方眼裡成了軟弱可欺,老公不把她當回事,就連公婆都指名道姓讓她離婚滾回娘家,
她忍到最後還是離婚了。
為什麼她的忍讓得不到想要的結果?
無非是她不知道忍字的背後是有條件和底線的,並不是軟弱、逃避,也不是吃啞巴虧,一再地丟掉底線和原則,
就不要怪別人欺負你。
夫妻相處,一些瑣碎的事情,有時是需要忍一下,這時的忍是包容,而不是忍耐對方犯錯,
忍耐對方傷害自己的行為等。
要知道,人都有趨利避害的本能,如果你把忍字的意義理解錯了,讓自己變成一個受氣包,
相當於親手給了對方傷害自己的權利。
所以,婚姻中,女人別把「忍」字的意思弄反了,避免成為弱者。
首先,男人在婚後懶惰不要忍,要讓他學會承擔責任和義務。
有的男人在婚前追求妻子時表現可勤快,一旦結婚了,就認為妻子跑不了,尤其是兩個人有了小孩後,
男人把主導權給奪了回去,吃定女人不敢離婚或是愛上他,就變成了一個「懶」人。
這種懶惰是不想經營婚姻,也不想付出,只想著索取,可很多女人婚後想做個賢妻,就大包大攬,
看見男人不幫忙也生氣,可為了不影響夫妻感情,只好一忍再忍。
但是,女人忍到最後變成了無所不能,而男人成了甩手掌櫃。
女人為了這個家累死累活,身材變形,照顧孩子沒有工作,伸手要錢,在男人眼中卻越來越沒有價值,
反而成為被嫌棄的對象。
家是兩個人的,彼此分工不同,但不代表女人要忍耐男人的「巨嬰」式索取,新娘不要變成媽,到時慣出一個渾球,
就賠了夫人又折兵。
忍一下男人偶爾的懶散可以,可一直懶惰,就需要「敲打」他,讓他知道天道酬勤,有付出才有收穫。
聰明的女人不忍男人在婚後懶惰,她會引導男人去承擔自己的責任和義務,做一個合格的丈夫和父親。